2017-06-04

图书馆VIP教工网球协会章程

  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本协会社团名称为图书馆VIP教工网球协会,简称“科大教工网协”。

  第二条 图书馆VIP教工网球协会的宗旨是:在遵守图书馆VIP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在科大推广网球运动,提高教职工的网球水平,扩大网球爱好者群体,促进高校体育健身事业的发展。

  第三条 图书馆VIP教工网球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教育工会图书馆VIP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  第四条 图书馆VIP教工网球协会的主要活动地区为合肥市。

  第二章 主要任务

  第五条图书馆VIP教工网球协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图书馆VIP的相关规定,统一组织、指导、协调教工网球运动的发展,推动网球项目普及和提高,具体包括:

  (一)   宣传、推广、普及网球运动;

  (二)   选拔培养优秀人才,提高科大网球整体水平;

  (三)负责各类网球比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;

  (四)提供网球相关服务。

  第三章 会员

  第六条 本协会的会员资格是:全校在职教职工,均可申请入会。

  第七条申请加入科大教工网协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拥护科大教工网协章程;

  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
 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  1.通过BBS或者短信及其它社交工具等提交申请,并提交会员信息表。

  2.经科大教工网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
 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  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(二)参加本协会的活动,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;

  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  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 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  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
  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
  (四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交相关材料。

 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。

 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 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
  第十三条科大教工网协设执行委员会,包含会长1名、副会长2名。分别负责组织,宣传和后勤工作。具体分工如下:

  会长:会员管理,年度活动计划,比赛组织,对外联系交流。

  1、 会员招新

  2、 会员训练指导

  3、 网球比赛组织安排

  4、 争取外界赞助,组织对外交流

  副会长一: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。

  1. 所有比赛及活动(招新等)的海报,横幅的设计,制作,张贴及悬挂等;

  2. 比赛、活动过程中的拍摄,活动后的新闻稿,战报,图集等;

  副会长二:负责协会资产管理。

  1. 协会物品(球,水,杂物等)采购,管理,收支记录;

  2. 协会组织活动时,保障相关用品按时到位。

 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、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自愿担任职务并承担责任;

  (二)入会一年以上,对本协会业务熟悉,有足够热情;

  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和学习;

  (四)无严重违纪行为,未受到学校重大处罚。

  第十五条本协会的会长、副会长每届任期三年,期满后可连任,但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报校工会审查并批准后方可任职。

  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 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来源:

  (一)校工会的经费支持;

  (二)商业赞助、校友赞助(由校工会批准);

  (三)其他合法收入。

 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和经费运营接受会员监督,并定期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。

  第十八条本协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  第六章 竞赛及活动

  第十九条科大教工网协承办的各项赛事须制定详细的赛事策划方案,报由校工会批准方可实施。

  第七章 新闻宣传

  第二十条本协会承办的相关赛事,赛后须及时上传赛事报道新闻稿。有必要的情况下邀请各媒体进行报道。

 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  第二十一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
 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报校工会核准后生效。

 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 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时,由会长提出终止协会。 

 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终止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校工会审核同意。 

 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终止前,须在校工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 

 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经校工会办理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 

 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校工会的监督下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  第十章 附则

 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的旗、徽及有关标志,由科大教工网协全体会员大会审定颁发。未经本协会许可,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。 

  第四十二条科大教工网协的所有活动,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。 

 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经2017424日科大教工网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 

 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。 

 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校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