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1-02

关于公布图书馆VIP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章程的通知

  经2012年4月20日图书馆VIP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通过,现将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章程予以公布,请见附件。 

  附件:图书馆VIP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章程 

  

  学生工作部(处) 校工会

  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日

  附件: 

  图书馆VIP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章程 

  第一章 总  则 

  第一条 图书馆VIP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主要是由学生工作者组成的群众性团体。 

  第二条 按照中发〔2004〕16号文件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要求,辅导员班主任联谊会以加强辅导员、班主任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及经验和知识共享,促进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,进一步发挥辅导员、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为目的,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参加形式多样、健康活泼的活动,丰富辅导员、班主任的业余文化生活,增强学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影响力。 

  第三条 本联谊会接受图书馆VIP工会和学生工作部指导并开展各项工作。 

  第二章 会员权利义务 

  第四条 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 

  (一)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向,遵纪守法,自觉维护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。 

  (二)我校现任和曾经担任过辅导员、班主任的老师和其他学生工作者愿意遵守联谊会章程,均可加入联谊会,成为联谊会会员。 

 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: 

  (一)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; 

  (二)参与联谊会民主管理; 

  (三)通过参加联谊会的活动,对联谊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; 

  (四)获得联谊会组织的表彰; 

  (五)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其他服务; 

  (六)相关法律、法规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。 

 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: 

  (一)遵守联谊会章程; 

  (二)自觉维护联谊会组织的形象; 

  (三)自觉宣传联谊会理念; 

  (四)相关法律法规及联谊会规定的其它义务。 

  第三章 组织机构 

  第七条 联谊会设会长一名、执行委员若干名,总体负责联谊会各项工作。会长、执行委员以联谊会会长会议的形式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必要时,召开联谊会会长扩大会议,吸收更广泛的会员参与决策。 

  第八条 联谊会会长、执行委员由联谊会会员以民主方式选举担任,任期一般为一年。 

  第九条 联谊会设秘书处,秘书处挂靠学生工作部。由学生工作部委派工作人员及辅导员、班主任分别担任正、副秘书长和秘书,协助执行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。 

  第四章 经费管理 

  第十条 联谊会经费来源以自筹经费为主,学生工作部予以重点支持。 

  第十一条 联谊会的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进行管理。 

  第五章 附 则 

 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联谊会所有。 

 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 

 

中共图书馆VIP委员会学生工作部

图书馆VIP工会

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日